计算机学院教学督导分团工作条例
为了健全365.com教学质量监控机制,充分发挥教学督导在教学质量监控和教学改革中的作用,不断提升教学工作的质量和水平,根据《重庆工学院教学督导工作条例》的精神,结合计算机学院的具体情况,特制定本条例。
第一条 教学督导分团的组成
教学督导分团设立分团长、副团长、秘书。分团团长由计算机学院分管教学工作的负责人担任,副团长由计算机学院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,秘书由教学秘书担任。分团成员从三级教学单位中选聘,一个三级教学单位选聘一名,原则上不从系(室)主任中选聘。分团成员要求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,必须熟悉教学和教学管理工作,教学经验丰富,教学效果良好,责任心和原则性强,敢于坚持原则,敢讲真话,办事公正,在群众中有较高的威望。
教学督导分团成员实行聘任制,每三年选聘一次,计算机学院备案。
第二条 教学督导分团工作职责
(一)有计划、全方位地进行跟踪听课。针对计算机学院所有教师开设的理论课程和实践课程进行随堂听课,特别是重点跟踪基础课程、专业核心课程、选修课程、实践环节等的教学情况。每位分团成员每学期至少应完成8次听课任务,引导教师爱岗敬业、严谨治学、从严执教,提高教学水平和教学效果,树立优良教风。
(二)经常性、制度化地开展教学检查。针对教案与教学日志、毕业设计(论文)与试卷、教学实习与课程设计(学年论文)等各主要教学环节及其教学档案建设情况进行全方位的检查和督导,特别是要加强对教案、试卷、毕业设计(论文)的检查,每学期检查比例应不低于50%,促进教师工作规范、教学工作规范落到实处。
(三)认真加强和落实考试巡视工作。针对计算机学院各学期分散或集中安排的各类课程考试,着重从教师监考、学生应考、考试命题、集中阅卷等方面进行督导,引导考试改革,以考风促进学风。
(四)切实开展教学工作评价与意见反馈。及时将教学督导工作中收集到的意见和建议反馈给计算机学院,为教师教学质量评价、教师年度考核、教师晋升专业技术职务等提供参考依据。
(五)深入进行教学工作调研与咨询。针对计算机学院教学建设、教学改革、教学管理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,通过座谈会、专题调查与研究等多种形式,为计算机学院加强和改进教学工作提供建设性意见和决策咨询。
(六) 建立和落实教学督导工作例会制度。定期召开计算机学院教学督导分团工作例会,学习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及学校的教育教学管理规章制度,研究制订教学督导分团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,部署教学督导工作任务,加强教学督导分团成员之间的信息沟通,交流教学督导工作经验与体会。
第三条 重点督导的内容
(一)教学态度:教学严谨、认真、负责,按时上、下课;备课充分、讲课熟练、精神饱满、声音洪亮、富有激情;注重教书育人,能为人师表,严格要求学生;作业(实验报告等)布置适当、批改认真,重视课后辅导、答疑等教学各环节。
(二)教学内容:内容充实、深广适度,注重理论联系实际;重点突出,观点正确,概念清楚;注重学生创新意识培养,学生能力素质得到提高;学生能够掌握该门课程的基本理论、知识和技能。
(三)教学方法:课堂教学设计有整体性,层次清楚,中心明确,由浅入深;因教学内容和教学对象不同,教学方法灵活多样;讲授清楚、熟练、语言表达清晰、精炼,逻辑性强;教学过程始终以学生为主体、教师为主导。
(四)教学组织:科学利用教学时间,教学过程安排合理;激发学生兴趣,注重学生参与;板书清晰、有条理,能合理使用现代化教学手段,课件设计图文并茂,集声音、动画、文字于一体,生动形象展示教学内容。
(五)教学工作规范性:严格参照《计算机学院教学工作规范》进行。
第四条 重点督导的对象(范围)
学生反映差、问题突出、教学评价后5%的教师;开新课、新开课的教师;准备晋升职称的教师;开设精品课程、重点课程的教师;开设基础课程、专业核心课程、选修课程、实践课程的教师。重点跟踪教师名单在每学期初由督导分团秘书给出,分团副团长给出听课计划。
第五条 教学督导方法
教学督导分团以听课为主,辅以平时的座谈和调查研究。原则上每次活动至少两人参加。
按听课计划确定听课对象,听课前不必通知教师本人,听课可以是理论课、也可是实践课。听课后认真填写听课卡片(供教学管理及教学督导人员听课用),并当面对教师的教学工作给予评价。与教师交流时,要求坚持公正、客观、人性化、针对性强、切实提高教学水平、学生受益为原则。
第六条 教学督导信息反馈
教学督导分团一般每月定期进行一次集体活动,并通知各系(室)主任及有关人员列席,集中反馈督导信息并商讨处理办法。每学期末,秘书收集各成员的听课卡片并装订归档;教学督导分团向学院提交一份工作总结。
对突出问题和突出事迹通过书面报告形式及时反馈督导分团团长;突发事件通过电话及时反馈到分团团长;各种教学检查、教学工作调研与咨询结果以书面报告形式提交督导分团秘书,期末装订归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