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学校派发的名额,计算机学院本学年只评选梅华奖学金和潼南奖学金。
梅华奖学金
一、评定范围:
全校具有正式学籍的普通本科学生
二、评定方法:
- 1、“梅华奖学金”分为四个类别评比,分别为学业优秀奖、竞赛优胜奖、科研创新奖、社会服务奖。
- 2、“梅华奖学金”每学年评定一次,每个类别分别奖励5名学生,四个类别共奖励20名学生,奖学金金额为每人每年5000元。其中,每个类别会计学院学生占2名。
三、“梅华奖学金”奖项及评审基本条件
(一) 学业优秀奖(同时具备以下条件)
1、热爱社会主义祖国,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道德品质优良,遵守各项规章制度;
2、热爱所学专业,勤奋学习,学习成绩优秀,在上学年获得甲等奖学金,且单科成绩均达到80分以上者。
(二) 竞赛优胜奖(具备以下条件之一)
1、参加体育运动竞赛,获省级及以上前三名、校级第一名或破校纪录;或被选拔参加国家级运动会;
2、参加文艺活动比赛,获省级及以上前三名或校级第一名;或参加国家级文艺表演。
(三) 科技创新奖(具备以下条件之一)
1、在学术研究上取得显著成绩,以第一作者在学校认定的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,并获得同行专家较高评价;
2、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,获得国际和全国性学科竞赛、课外学术科技竞赛前三名以上奖励,或者获得省级科研竞赛一等奖、或者获得校级科研竞赛特等奖;
3、积极参与科研活动,成果获省、部级奖励或获得国家专利。
4、参加学习竞赛(如:数学建模、专业辩论赛、英语大赛、演讲比赛等),获国家奖、省级比赛及以上前三名或者校级比赛第一名。
(四) 社会服务奖(具备以下条件之一)
1、在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,具有见义勇为、助人为乐、奉献爱心,服务社会的实际行动,在校内外产生重大影响,为学校赢得良好声誉;
2、担任学生会、社团等负责人或主要干部或学校部门学生助理,有突出工作实绩和突出表现;
3、积极参与学校组织或学校认可的志愿者服务活动、社团活动、社会实践或勤工助学活动等,在某一方面获得校级及以上奖励或有突出表现。
学院没有具体名额,符合条件的同学可以申报参与全校的评比。
请申请梅华奖学金的同学将申请审批表纸质档(一式两份)和所有电子档在10月13号晚上9点-10点交到计算机学办(第一实验楼 C206),并将附件1、2、3打包 (以姓名+梅华申请表命名)8点前发至邮箱 2080462997@qq.com
附件:梅华奖学金相关材料
“潼南奋进”奖学金
第一条 为鼓励重庆理工大学在校大学生勤奋学习、奋发进取、报效祖国,培养学生热心社会公益事业、勇于奉献、服务社会的精神,潼南县人民政府出资在重庆理工大学设立“潼南奋进”奖学金。为切实做好奖学金的管理、评定和发放工作,结合我校实际,特制定本办法。
第二条 “潼南奋进”奖学金申请者为我校二年级以上(含二年级)全日制本专科(含高职)学生,每人奖励金额为2000元人民币。
第三条 评选条件
(一)热爱祖国,遵纪守法,诚实守信,品德优良,道德情操高尚;
(二)乐于助人,勇于奉献,努力承担社会工作,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;
(三)为人正直,作风严谨,热爱劳动,生活俭朴,身心健康,关心他人;
(四)学习态度端正、刻苦努力,学习成绩优秀,上一学年获得校级乙等以上(含乙等)综合奖学金;或获得校级及以上三好学生、优秀学生干部、精神文明建设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。
计算机学院名额: 3个
请申请“潼南奋进”奖学金的同学将申请审批表纸质档(一式两份) 和所有电子档10月13号晚上9点-10点交到计算机学办(第一实验楼C206),并将附件1、2、3 (以姓名+潼南申请表命名)在8点前交至邮箱:2080462997@qq.com
如有疑问,请联系:13996040858
附件:潼南奖学金相关材料